近年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作为牵头单位,积极开展数据价格监测工作。今年11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正式印发《数据要素价格监测报告制度》为数据要素价格监测提供了指导。目前,数据价格监测工作已经初步形成了以深圳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所、郑州数据交易中心、北京大数据交易所为中心的网络,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持。
近日,由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主办、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协办的“新要素 新资产 新发展——数据资产价值共创主题论坛”在贵阳国际生态会议中心成功举办。论坛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综合处处长赵公正围绕《数据价格监测、价格形成和价值评估》作主题演讲。
在探索企业数据定价模式上,赵公正从三个阶段进行了讲解。第一阶段,线下撮合。通过线下撮合的方式,为交易双方搭建价格谈判的平台,促进双方消除价格分歧,达成共识,顺利实现交易,从而解决数据交易中的定价难题。第二阶段,价格计算器+线下撮合。目前推出的全国首个数据产品交易价格计算器,为数据提供了全新的定价模式,这种模式将价格计算与数据质量、使用场景等因素相结合,为数据交易提供了更为科学、合理的定价依据。进而补全了“询价、报价、估价、议价、定价”机制。第三阶段,持续丰富价格计算器功能及服务。通过获得国家OID(对象标识符)注册中心正式授权,为数商提供数据要素登记服务,并结合数据资产登记和数据产品交易情况为企业提供数据资产登记及价值评估。
在公共数据定价上,赵公正表示,“数据二十条”提出公共数据实行政府指导定价。政府指导定价是特指“推动用于数字化发展的公共数据”,哪些公共数据属于推动数字化发展的范畴并没有明确,需要数据部门和价格部门进一步确定。而政府指导定价不是政府定价,这是有严格区别的,其核心是“指导”。这种指导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可以是事前事中的指导,也可以是市场价格偏离公允价格太多时的事后纠偏;可以是价格部门、数据部门指导定价,也可以是有指导的市场定价或者授权企业定价。简言之,政府指导定价是具有一定管制的弹性定价机制,既不是纯市场定价,也不是政府绝对的价格管制,目的是兼顾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与政府作用。未来,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数据的价值将更加凸显,合理的数据定价和价值评估将成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将围绕全国数据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数据市场评价和产品价格存证体系、全国数据市场价格指数、全国数据资产评估计价和公共数据价格计费服务平台、数据人才培训、全国数据流通存证图谱网络等方面,打造全国数据要素价格“五位一体”参照系,为全国数据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支撑,为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云基华海丨数据资产运营商
在加快研究建立公共数据价格形成机制和研编全国数据市场价格指数,促进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方面,云基华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西部数据交易中心成立“数据要素价格机制创新中心”,为探索数据要素价格监测提供了有力支撑。
未来,云基华海将发挥自身在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数据资产估值定价等方面的探索优势,结合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在价格监测、价格预测及分析等领域的权威优势,不断丰富和创新数据产品服务,加快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构筑经济转型发展的新优势。
内容来源:贵阳大数据交易所